最后更新:2026年7月
本条款适用于与 Typhora Group LLC 的任何合作关系。第一部分(§§ 1–12)适用于服务(媒体制作、网站与软件开发、数字营销)。第二部分(§§ 13–20)另适用于在本网站商店购买商品的情形。
§ 1 适用范围与合同相对方
就所有服务(媒体制作、网站与软件开发、数字营销及相关创意与技术工作)而言,合同相对方为 Typhora Group LLC,地址:33 N Gould St, Sheridan, WY 82801, USA(以下称“服务提供方”)。任何合作关系均仅与服务提供方建立。
本条款适用于服务提供方与客户之间的所有合同。客户提出的任何偏离性或补充性条款,仅在服务提供方以文本形式明确同意后,方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 2 合同的订立
服务提供方所作的报价不具有约束力。合同经以文本形式(如电子邮件)作出订单确认,或经开始履行工作而成立。
服务范围以相应报价或项目说明为准。
§ 3 服务内容与客户协作义务
服务提供方将以专业方式,并在约定的创意空间内提供约定的服务。额外或变更的服务须另行约定并另行支付报酬。
客户应及时、完整地提供履行工作所需的全部内容、权限及信息。客户保证其提供的材料不受第三方权利限制,且可供使用。因客户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将相应延长约定的期限。
§ 4 期限与交付
期限仅在以文本形式明确约定为具有约束力时,方具有约束力。除另有约定外,交付以数字形式进行。
§ 5 费用与付款
费用以相应约定为准(项目制、固定费率或按工时与材料计费)。对于较大型项目,可约定预付款或分期付款。
发票金额应在约定期限内足额支付,不得扣减。所有金额均须缴纳可能适用的法定税费。
§ 6 使用权与利用权
所创作作品(如视频、照片、设计、代码)的权利,仅在费用全额支付后,方按约定范围转让予客户。在此之前,所有权利均归服务提供方所有。
服务提供方既有的工具、代码库、框架及一般专有技术仍归服务提供方所有;客户仅在履行服务所需的范围内获得非独占许可。
§ 7 参考展示使用
除非客户以文本形式提出异议,服务提供方可将为客户完成的工作作为参考案例予以署名和展示,用于自我宣传(例如在 henny.info 的作品集中)。
§ 8 质量保证
瑕疵应在客户报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予以修复。明显瑕疵须在交付后及时以文本形式报告。若修复未能成功,客户有权行使其法定权利。
§ 9 责任
对于故意及重大过失,以及因侵害生命、身体或健康而产生的损害,服务提供方承担无限责任。
在一般过失的情形下,服务提供方仅对违反重大合同义务(即某项义务的履行系合同得以成立的基础、且客户可对其信赖)承担责任,且赔偿数额以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该类合同典型的损害为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排除对间接损害及利润损失的责任。强制性法定责任(例如依据产品责任法产生的责任)不受影响。
§ 10 保密义务
双方均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且仅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目的。
§ 11 消费者的撤回权(服务)
若客户为消费者(即主要以个人目的订立本合同的自然人),其享有为期14天的法定撤回权。撤回可以非正式方式作出,例如发送电子邮件至 hey@henny.info;无需说明理由。
就服务而言,若服务提供方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已经消费者明确同意并确认其将因此丧失撤回权的情况下,完全履行了该服务,则撤回权归于消灭。
§ 12 其他规定
任何变更与补充均须采用文本形式。若本条款中任何一项规定无效或嗣后失效,其余规定的效力不受影响。
对于居住于欧盟境内的消费者,其居住国的强制性消费者保护规定另行适用。服务提供方无义务、亦不愿意参与消费者仲裁机构主持的争议解决程序。
§ 13 商店商品购买——适用范围与合同相对方
就在本网站在线商店购买商品而言,下列规定(§§ 13–20)在上述条款之外另行适用。卖方及合同相对方为 Typhora Group LLC,地址:33 N Gould St, Sheridan, WY 82801, USA(以下称“卖方”)。
本条款所称消费者,是指以既非主要归属于其营业活动、也非主要归属于其独立职业活动的目的订立法律行为的任何自然人。商品按订单生产(按需印刷)。
§ 14 商店合同的订立
商店中商品的展示并非具有约束力的要约,而仅为不具约束力的下单邀请。您通过点击标明的下单按钮提交订单,即构成购买购物车中商品的具有约束力的要约。
我们将立即以电子邮件确认收到您的订单。该收讫确认并不构成对您要约的承诺。买卖合同于卖方另行确认承诺或发货时成立。合同文本将被存档,并随订单确认一并以电子邮件发送给您。合同语言为德语或英语。
§ 15 价格、运费与税费
所有价格均为商店所示货币的最终价格。任何运费将在您完成订单前,于下单流程中单独显示。适用税费将在结账过程中计算并显示。
商品按订单生产,并从距离收货地址最近的工厂发货。若包裹从目的地国关税区之外发出,进口时可能产生税款、关税或手续费,由消费者承担。若属欧盟境内的配送,且发货工厂也在欧盟境内,则不产生进口费用。
§ 16 付款
可使用下单流程中显示的付款方式。付款通过 Stripe(Stripe, Inc., USA)处理;另适用其条款。银行卡信息仅由 Stripe 处理。购买价款于合同成立时到期应付。
通过我们的支付服务提供商以稳定币付款的,退款将以稳定币形式退回至付款时使用的钱包。
§ 17 交付与供货
商品将交付至您提供的收货地址。由于商品系按订单生产,商店中或下单流程中所载的加工与交付时间均为预估时间。我们仅向下单流程中可供选择的国家/地区交付商品。
若所订购商品无法供应,卖方将毫不迟延地通知您。在此情形下,已支付的任何款项将及时退还。
§ 18 所有权保留
在购买价款全部支付完毕之前,已交付的商品仍归卖方所有。
§ 19 商品的质量保证与风险转移
已交付商品适用有关瑕疵责任的法定规定。若客户为消费者,意外灭失或毁损的风险于交付时转移至客户;若客户为经营者,该风险于交付承运人时转移。§ 9 所规定的责任限制相应适用;强制性法定消费者权利不受影响。
产品图片:商店中的部分产品图片及场景图片可能使用人工智能工具制作或编辑。商品的品质特性以原始印刷文件中所呈现的图案为准;场景及环境展示仅作示意之用。
§ 20 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撤回权(撤回须知)
购买商品时,消费者享有下列法定撤回权。本商品并非按照客户规格制造,亦不具有明显的个人化特征;因此撤回权并未被排除。
撤回权:您有权在十四天内不说明任何理由撤回本合同。撤回期限为十四天,自您本人或您指定的第三人(承运人除外)占有该商品之日起算。若同一订单中的多件商品分批交付,则期限自您本人或您指定的第三人占有最后一件商品之日起算。
如需行使你的撤回权,你必须以明确的声明(例如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将撤回本合同的决定告知我们(Typhora Group LLC, 33 N Gould St, Sheridan, WY 82801, USA,电话:+1 878 888 1912,电子邮箱:hey@henny.info)。你可以为此使用下方所附的撤回权示范表格,但这并非强制要求。只要你在撤回期届满前寄出该通知,即视为已遵守该期限。
你也可以通过 henny.info/withdrawal 上的撤回功能在线行使撤回权。如果你使用该在线功能,我们将毫不迟延地通过耐用媒介(例如电子邮件)向你发送一份接收确认,其中包含撤回声明的内容及其接收的日期和时间。
撤回的后果:若您撤回本合同,我们将毫不迟延地,且最迟不晚于收到您撤回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退还我们已收取的您的全部款项,包括交付费用(但因您选择非我们所提供最便宜标准交付方式以外的其他交付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除外)。我们将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所使用的同一付款方式进行退款;您不会因此项退款而产生任何费用。我们可以在收到退回的商品之前,或在您提供已寄回商品的证明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暂缓退款。
你必须不迟延地退货——即将商品退回或交付给有权接收的一方,且无论如何不得迟于你通知我们撤回之日起十四天。该接收方即你订单发出的生产地点——地址印在包裹上。具体地址列于 henny.info/returns 上的退货政策中;如有疑问,只需向 hey@henny.info 发一封简短邮件,即可获知正确地址。只要你在十四天期限届满前寄出商品,即视为已遵守该期限。退货的直接费用由你承担。商品价值如有减损,你仅在减损是因非检验商品性质、特性和功能所必需的操作所造成时,才需承担相应责任。
撤回声明范本:如您希望撤回合同,可填写本表格并将其寄回我们——致:Typhora Group LLC, 33 N Gould St, Sheridan, WY 82801, USA,电子邮箱:hey@henny.info。“本人/我们(*)在此撤回本人/我们(*)就购买以下商品(*)所订立的合同:… ——订购日期(*)/收货日期(*):… ——消费者姓名:… ——消费者地址:… ——日期:… ——签名(仅当以纸质方式通知时需要):…”(*)删去不适用者。
§ 21 消费者就数字内容享有的撤回权(数字内容撤回权告知)
对于提供数字内容且并非以有形载体交付(例如下载)的合同,适用以下撤回权告知,以取代 § 20 中的告知。如一份订单同时包含商品和数字内容,两份告知并行适用——各自的期限分别起算。
撤回权:您有权在十四天内无需说明理由撤回本合同。撤回期限为自合同订立之日起十四天。
为行使撤回权,您必须以明确声明(例如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将您撤回本合同的决定通知我们(Typhora Group LLC,地址:33 N Gould St, Sheridan, WY 82801, USA,电话:+1 878 888 1912,电子邮箱:hey@henny.info)。您可以使用 § 20 中的撤回声明范本,但并非强制要求。只要您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发出通知,即视为遵守该期限。
你也可以通过 henny.info/withdrawal 上的撤回功能在线行使撤回权。如果你使用该在线功能,我们将毫不迟延地通过耐用媒介(例如电子邮件)向你发送一份接收确认,其中包含撤回声明的内容及其接收的日期和时间。
撤回的后果:如您撤回本合同,我们将不迟延地、最迟于收到您的撤回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向您退还我们已从您处收到的全部款项。退款将使用与您原始交易相同的支付方式;您不会因此项退款被收取任何费用。
撤回权的丧失:如您已明示同意我们在撤回期限届满前开始履行合同,并确认已知悉作出此项同意后合同一经开始履行您即丧失撤回权,而我们随后已开始履行合同,则您的撤回权即告丧失(《德国民法典》第 356 条第 6 款)。履行自提供下载之时开始,即含有下载链接的电子邮件送达您之时。